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7
如果婚前检查发现女方患有精神病,经治疗病情稳定,可以结婚,但要暂缓生育。因疾病需长期服药,可能造成胎儿畸形、胎死宫内等不良妊娠结局,故应暂缓生育。
如果婚前检查发现女方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肾脏病,在没有治愈的情况下应暂缓怀孕或不生育,需经有关医生检查后决定是否适宜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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