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相关检索人工流产     本站易记网名:www.sohu1.com.cn

哪些情况不宜做人工流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1

妊娠10-14周时,因胚胎逐渐长大,胎盘已经形成,子宫也随着长大,这时做凡是因避孕失败要求中断妊娠者或因各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均可作人工流产。但遇有下列情况时,暂时不宜作人工流产

  (1)各种急性传染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期、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如心力衰竭、症状明显的高血压、伴有高热的肺结核以及严重贫血等)不能承受手术者。

  (2)急性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重度宫颈糜烂、盆腔炎等。

  (3)妊娠剧烈呕吐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者。

  (4)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免责申明:你阅读的《哪些情况不宜做人工流产》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参考,来自健康人生,转载请注明:HEALTH.RIMII.COM,本文转自互联网。
    您可能还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内容 
    专题

    - RSS订阅 - 网站地图 - 申请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C)2006. Health.rimii.com |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编号:闽ICP备05008938 健康人生 版权所有